镇江市++000下行路面养护工程储备项目CBG233标段招标公告
镇江市++000下行路面养护工程储备项目CBG233标段招标公告
镇江市G233 K1675+244-K1682+000下行路面养护工程(储备项目)CBG23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财政厅以苏财建〔2023〕20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镇路养〔2024〕9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镇江市G233 K1675+244-K1682+000下行路面养护工程(储备项目),本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CBG233标段。
原路技术标准为:
G233(K1675+244~K1676+532、K1678+350~K1682+000)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段限速80km/h。路基总宽28.5m,标准断面形式:2.0m中分带+2×0.75左侧路缘带+2×7.5m行车道+2×4.2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
G233(K1676+532~K1678+350)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段限速80km/h。路基总宽31.5m,标准断面形式:5m中分带+2×0.75左侧路缘带+2×7.5m行车道+2×4.2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
G233 K1675+244~K1682+000段,2007年建成通车,为一级公路断面,老路路面结构为:4cm AC-13+6cm AC-20+30cm水稳碎石+20cm12%石灰土。
实施方案为:
(1)K1675+400-K1675+780、K1675+890-K1676+500下行
实施方案为:第一、二车道铣刨原14cm沥青面层和15cm水稳上基层,对原下基层进行局部病害处治后,回铺17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8cm厂拌温拌热再生Sup-25下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上面层;硬路肩铣刨4cm沥青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
(2)K1676+610-K1676+827、K1676+890-K1677+300下行
实施方案为:第一、二车道铣刨原14cm沥青面层和15cm水稳上基层,对原下基层进行局部病害处治后,回铺17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8cm高模量沥青混合料HMSup-20下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上面层;硬路肩铣刨4cm沥青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
(3)K1677+550-K1678+000下行
实施方案为:第一、二车道对原路面进行地聚合物注浆后,铣刨原4cm沥青面层,回铺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硬路肩铣刨4cm沥青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
(4)K1678+350-K1678+720、K1678+865-K1681+336、K1681+400-K1682+000下行
实施方案为:第一、二车道对原路面进行地聚合物注浆后,铣刨原4cm沥青面层,回铺4cmSUP-13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硬路肩局部病害处治后,加铺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
(5)K1675+244-K1675+400、K1675+780-K1675+890、K1676+500-K1676+610、K1677+300-K1677+550下行
实施方案为:第一、二、三车道铣刨原14cm沥青面层和15cm水稳上基层,对原下基层进行局部病害处治后,回铺17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2cm灌入式复合路面GRAC-13K;硬路肩铣刨4cm沥青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
(6)K1678+720-K1678+800下行
实施方案为:第一、二车道铣刨原10cm沥青面层和16cm水稳上基层,对原下基层进行局部病害处治后,回铺16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0cm灌入式复合路面GRAC-13K;硬路肩铣刨4cm沥青面层+4cm SMA-13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
本项目建安费约222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中所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若遇冬季极端低温天气,工期顺延),工程缺陷责任期:交工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类);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普通国省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已交工验收合格。
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专职安全员: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6)其他要求:
机械设备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本项目中标单位必须自建或租赁沥青混合料拌合站(3000型及以上),拌合站距离路线起终点桩号的运距均不超过80公里(提供百度地图中驾车时导航显示的最短距离路线截图,起点为拌合站位置,终点为项目路线的起点和终点),拌合站必须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室且必须提供有效的试验室资质证书(若委托,须同时提供拌合站与被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自建拌合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自建单位公章的拌合站设备购销合同的扫描件或加盖自建单位公章购置发票的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拌合站采用租赁方式,投标文件需提供租赁协议意向书的原件扫描件和租赁方加盖公章的购买发票的扫描件。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2/JYSY/login?service=http://218.2.208.143:*****/shiro-cas)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7.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23时59分。
7.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镇江市冠城路8号(体育会展中心北侧)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909-402-8270,无密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7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招标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①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对其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
②本项目为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招标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69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薛苗
电 话:0511-********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安宇华
电 话:157*****572
E-mail:**********@qq.com
工作QQ:**********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0月18日
招标
|
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