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稳定脱贫人口医保待遇
已稳定脱贫人口医保待遇
一、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 | 乡镇卫生院 社区医院 | 一级及 未定级 | 二级 | 三级 | 全年最高报销额度 | ||||
门槛费(元) | 报销比例 | 门槛费(元) | 报销比例 | 门槛费(元) | 报销比例 | 门槛费(元) | 报销比例 | ||
成年人低档380元/人 | 200 | 90% | 400 | 80% | 600 | 70% | 900 | 60% | 15万元 |
成年人高档 480元/人 | 200 | 95% | 400 | 90% | 600 | 80% | 900 | 70% | 20万元 |
未成年人 及在校学生 | 200 | 95% | 300 | 90% | 400 | 80% | 700 | 70% | 20万元 |
二、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
报销比例为75%,按成年人低档参保的每年最高报销100元;按成年人高档参保的每年最高报销20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年最高报销200元。
(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两病”指的是:1级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患者使用目录内的降压、降糖药品,按100%的比例报销,1级高血压每人每月可报销20元、糖尿病每人每月可报销30元,同时患有两个病种的每人每月可报销50元。
(三)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共49种(分甲、乙、丙三类),患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心脏病、慢阻肺、2级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应持病情证明材料申请认定后,享受相应待遇。
三、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已报销金额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四、医疗救助待遇
已稳定脱贫人口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按相应的困难人群身份类别享受资助参保、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救助待遇。
备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低档/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档380元/人,高档480元/人
2025年:低档/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档400元/人,高档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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