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1.遵守北京师范大学沈阳附属学校(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2.根据合同规定或甲方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 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 反馈信息,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 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甲方认为不适合继续在甲方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 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7.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向甲方报告结果。
8.每月向甲方上报物业员工考勤情况表,便于甲方对物业在岗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生缺工的,乙方应事先或及时书面 (邮件、短信) 通知甲方,以扣除相应岗位日费用。未经上述告知而擅自缺工的,视为恶意缺工,按缺工岗位日费用的五倍扣款。
9.物业公司人员全力配合甲方重大行动,确保后勤保障。
10.物业公司承担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亡的相应责任。
11.全年 365 天不间断服务,每天早 7:00 至晚 16:30,服务位置无灰尘、无污渍、无手印,各种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四、物业管理质量基本要求
(一) 保洁
1.保洁设施完备并每天对走廊地面、墙面、卫生间等部位进行保洁,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其中,室内公共通道每日清扫、推尘、循环清洁,干净整洁、无污渍;室外道路每日清扫,干净、无落叶、垃圾,道路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巡回保洁,做到垃圾、无卫生死角;楼道扶手等部位包括扶手、电梯门、2M 以下门、开关盒等,无明显灰尘,干净光亮,洗手间包括地面、墙面、门、隔板、大小便池、镜面等每日循环清洁,干净、整洁、无污垢、无异味。
2.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 有专人监督检查。
3.教学楼大厅、走廊、卫生间及其它公共部位实行全天候保洁,校园内垃圾日产日清。
4.各区域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等。
5.经常使用区域每日进行一次卫生消杀,校园内每月一次彻底消杀,做到无虫鼠害。
6.每月进行至少 1 次室内玻璃清洁。
7.冬季校园除雪。
(二) 水电维修:
1.保证维修及时,避免拖沓,维修后保证使用安全。
2.做好所有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的
档案记录。
(三) 文印服务:
1.做好文件制作、学习复印打印等工作。
2.整理相关记录材料。
3.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事项。
4.会议的接待服务。
(四) 其他要求
1.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物业管理中获知的甲方明确要求保 的信息。
2.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物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 服务商中标后,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入场提供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时26分至2024年10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在2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评审系统开展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解密及二次报价(如本项目需要)提交时间均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请供应商详细阅读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63号)相关内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京师范大学沈阳附属学校
地 址: 全运五路10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邮箱地址: hunnanjicai@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