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圩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洒水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龙圩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洒水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龙圩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洒水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名称: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月皓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庆祝
授权代表:鲜于文帅
二、质疑项目名称:2024年龙圩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洒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ZZC2024-G3-******-GXGC
三、我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贵公司关于“2024年龙圩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洒水服务项目”质疑函1份(落款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四、质疑事项1:质疑供应商认为本项目评审过程不严谨,采购流程不符合法规要求。
质疑答复1:根据《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梧财采〔202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启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通知》(桂财采〔2024〕17 号)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评审过程合法合规、严谨。对于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平台已将结果及未通过的原因告知投标人,供应商可以登录平台进行查看。本项目中标公告格式及规范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财办库[2020]50号文),平台已设定为不允许修改(详见附图),本项目已依法按政府采购流程产生中标结果,没有废标,故中标结果公告“2.废标结果”部分内容系统自动生成为“/”。我公司已按评标结果信息录入平台,由平台生成中标公告并推送发布,操作流程、公示的内容合法合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招标代理机构判定我公司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我公司质疑该行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答复2:本项目评标阶段资格审查环节依法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非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小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审查,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过程合法合规;经查阅,你公司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结果平台也已进行告知,可以登录平台进行查看。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综上,上述质疑均不成立,相关请求均不予以支持。
如你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对本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垃圾收集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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