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2024年10月18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通球科技有限公司改建办公楼、生产车间项目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旗卡路与阿古拉大街交汇 | 内蒙古通球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青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依托既有厂区内的1座厂房建设8条内镶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年产内镶贴片式滴灌带8200t;2条PE软水带生产线,年产PE软水带2150t;4条PE管材生产线,年产PE管材5060t;6条PE管件生产线,年产PE管件2000t;1条储水桶生产线,年产储水桶2200t。以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万。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定型冷却水。定型工序物料需经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每年排放一次,冷却水经污水管网排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1座30m3)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道水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粉尘 本项目内镶贴片式滴灌带、PE软水带、PE管材、PE管件、储水桶生产以聚乙烯颗粒(PE颗粒)、黑色母料、多功能色母、氧化剂剂为原料,在加料环节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每台混合机设置1个聚尘袋收集粉尘,聚尘袋净化效率99%,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挥发性有机废气 原料在进入挤出机/注塑机/吹塑机后经过加热至200℃塑化后,经模具在一定压力下挤出/吹塑,在高温条件下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的主要成分为乙烯单体及其相应聚合物等,按非甲烷总烃计。每条生产线挤出机/注塑机/吹塑机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废气经1台集气罩+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运营期内镶贴片滴灌带生产线、PE软水带生产线、PE管材生产线、PE管件生产线、储水桶生产线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房外设置监控点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混合机、挤出机、打孔机、牵引机、卷取机、切割机、真空定径箱、风机等,通过墙壁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南侧声环境敏感目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聚尘袋、收集尘、废活性炭、废机油等。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聚尘袋外售废品回收企业,收集尘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最终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化粪池、循环水池等渗漏对土壤、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化粪池、防渗内容:玻璃钢材质,渗透系数≤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水池防渗内容:200mm厚p6防渗混凝土材质,渗透系数≤1×10-7cm/s。生产车间、办公楼等防渗工程内容:地面水泥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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