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尉氏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尉氏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8-******-04-01-******),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尉氏县尉州鑫诚物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GK-2024-030
2.3建设地点:开封市尉氏县洪武路以北,人民西路以南,裕禄大道以东,华章路以西区域。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00㎡,主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门卫室及人防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管网、电力管线等基础设施。
2.5招标范围:
1)标段:本项目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含设计方案及深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标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4个月(含设计周期)
2.8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编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河南省、开封市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①牵头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存在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7.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6投标人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5.8本项目中标方须缴纳10%履约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尉州鑫诚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关镇尉州大道与西关北路交叉口向西20米路北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育新街 18 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
联 系 人:王萃
联系方式:0371-********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标签: 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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