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泰幼稚园地面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原评估报告复核服务招标公告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泰幼稚园地面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原评估报告复核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泰幼稚园地面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原评估报告复核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 SWUEE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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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泰幼稚园地面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原评估报告复核服务采购 | 采购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23 17:00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10-21 09: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0-23 17:00 |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恒新双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泰幼稚园地面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原评估报告复核服务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恒新双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泰幼稚园地面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原评估报告复核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最高限价:含税总金额*****元(大写:伍万元整)。
注:成交价包含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利润、资料费等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需派遣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泰幼稚园地面建筑物、二次装修、室外工程、园林绿化、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原评估报告(川立房评[2024]字第G07-067号)复核并出具评估复核报告。复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对成果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四)成果要求:出具复核报告并对复核依据提供书面详细说明,报告提供电子档1份,纸质报告4份。
(五)保密要求: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
(六)付款方式:正式报告出具后一次性付清。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参与、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上传资料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2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竞价有效期90日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未缴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含税金额的10%(取整到元),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①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注: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本项目原评估报告出具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3.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10月21日09:00至2024年10月23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采购人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元;
(2)减价幅度:2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119*****0004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广安恒新双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松
联系电话:182*****995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
电子邮箱:**********@qq.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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