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地块项目试桩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9-1地块项目试桩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023】9-1地块项目试桩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2024-10-18 14:54:08 26

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需确定实施单位,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为【2023】9-1地块项目试桩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司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3】9-1地块项目试桩监理

2.招标概况:

(1)招标范围:【2023】9-1号地块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鼓楼路西侧、康居路北侧。占地面积*****m2(23.76亩) ,总建筑面积约3.03万m2,其中地上约1.71万m2,地下约1.32万m2,容积率1.06。本监理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为:【2023】9-1地块项目试桩施工6根灌注桩,对全过程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履行工程监理安全法定职责。

(2)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3)招标控制价:最高费率2%;

(4)拟采用合同类型:固定费率;

(5)付款方式:全部试桩检测工作完成,按照中标费率*试桩施工结算价,一次性结清相应监理费用。(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需提供税点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足够税点发票而导致招标人税款损失的,付款时招标人将扣除损失的税款)。

3.招标方式:公司官网

4.招标人: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房建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建(含)以上执业资格;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2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23-********

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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