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信息化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信息化设施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委托,稳诚(厦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WCGC[GK]*******、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信息化设施采购及安装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信息化设施采购及安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CGC[GK]*******

项目名称: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信息化设施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包1(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信息化设施采购及安装):

采购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信息化设备 集美区人民法院(后溪人民法庭)业务综合楼信息化设施采购及安装 1(项)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安检机、人行通道闸、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智慧法庭、UPS电源系统、机房工程、系统集成管理系统等。 2,3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采购包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18 至 2024-10-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8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稳诚收标窗口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7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稳诚(厦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前埔村前埔社20号209

联系方式:15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惠娟

电话:152*****03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稳诚(厦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稳诚(厦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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