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3季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关于2024年第3季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8号)有关规定,2024年第3季度我局接受了7 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5日。
1. 蓉湖路(人民西路-五爱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2. 新桃花港江边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3.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无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二期工程(B地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4. 雪浪苑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5. 洋溪河—双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6. 锡钢地区北侧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7. 无锡内河港宜兴港区新港作业区旺达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
标签: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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