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龙电热网计量积算仪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浙能龙电热网计量积算仪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龙电热网计量积算仪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智能流量积算仪\EF-V/TCP/24V/DC\4-20mA\国产 | 2 | 台 | 13% | 2024-10-20 | 大件库 |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精度:0.2级,电源24V/DC,带4-20mA输出,与原热网智能管理系统配合使用。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8月4日因恶劣天气影响,导致厂内热网积算仪设备故障损坏,公司区域集中供热项目热网计量监测系统由青岛和晟思壮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供货及调试,现运行状况良好,积算仪属计量子站配套设备,技术含量和系统匹配度要求高,须与原计量系统匹配使用。本次采购的2台热网计量积算仪设备采购本次采购符合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的2台热网计量积算仪设备采购本次采购符合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积算仪须与原设备成套使用,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青岛和晟思壮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19号15号楼102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10-18 至2024-10-21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叶工 | 电话: 150*****458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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