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龙电地磅称重传感器及称重显示器单一来源公示
浙能龙电地磅称重传感器及称重显示器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龙电地磅称重传感器及称重显示器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数字式称重显示器\XK3190-DS10\地磅\SCS-80\上海耀华 | 1 | 件 | 13% | 2024-10-20 |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
2 | 数字式称重传感器\QS-LWD30t\地磅\SCS-80\厂商无要求 | 5 | 件 | 13% | 2024-10-20 |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8月4日因恶劣天气影响,导致五台地磅称重传感器及一台称重显示器故障损坏,导致地磅无法正常过磅,因此需尽快通知原安装调试单位进行检修。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该地磅传感器与其传感器接线盒属配套设备且显示器具有加密协议,属成套设备,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金华市广龙衡器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蚕场路7号(自主申报)
八、公示有效期: 2024-10-18 至2024-10-21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叶工 | 电话: 150*****458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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