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海市佩弦湖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临海灵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朱自清纪念馆室内装饰布展工程(设计) 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文件号:临发改社会[2022]384号 招标单位(招标人):临海市佩弦湖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临海灵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临西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朱自清纪念馆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高度约19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朱自清室内装饰布展,面积约4300平方米,其中一层主体为品牌书店装饰及公共区域装饰、二层为朱自清展陈装饰。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2800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成果评审、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设计(硬装、软装等)、智能化、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暖通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内容。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不高于200万元 计划工期: (1)合同生效后 10 天内提交经深化的方案设计; (2)方案确定后 15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通过后 20 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4)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和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等工作; (5)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 二、招标文件公示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公开 、 公平 、 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公示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24年10 月23 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临海市建筑业大楼14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6-******** 代理机构邮箱:zjzy_lh2018@163.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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