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药店一层招租交易公告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药店一层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 名称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新欣超市一、二层)4间商铺分别招租 | |||||||||
项目 编号 | XZ******HN213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饮食街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经营范围 |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元) | 挂牌底价(元/月) | |||||
1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超市(一层)招租 | 超市、文体、药店、文印、广告、烟酒行、营业厅等 | 320.21 | |||||||
2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文体店(一层)招租 | 66.14 | 6350 | |||||||
3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药店(一层)招租 | 45.4 | 4360 | |||||||
4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二楼超市(一层)招租 | 62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4年 租金每6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 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不在合同期限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首年月租金标准的六个月租金总额(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位) | |||||||
标的 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 现状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新欣超市一、二层)共4间商铺,地处儋州市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的繁华经济核心地带。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东边紧邻停车场车站,西边距离大学宿舍东门仅约200米,服务对象涵盖儋州校区的师生、热科学院人员,以及附近农村、连队居民等,总计约3万人。 | |||||||||
租赁 用途 | 1、不可明火经营餐饮业,水吧、网吧、烧烤、棋牌室。 2、超市内不许经营生鲜类、蔬菜类、水产类。 | |||||||||
重大事 项说明 | 招租方对商铺实行场地服务管理,收费标准以商铺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收费标准:1元/m2/月。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兴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大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4*****428******M 注册地:海口市 经济类型: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24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竞租:①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②在招租方资产租赁过程中,存在违约及不诚信行为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为招租方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或其直系亲属的;④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自然人为招租方工作人员的;⑤通过参与儋州校区招租活动取得承租权但又放弃承租权的;⑥已在儋州校区经营的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企业;⑦已在儋州校区经营的实体的控股企业;⑧未缴清儋州校区商铺租金的承租方(报名时提供承诺函)。 3.参与商贸楼竞租的意向方需到现场进行查看并记录在册,参与现场查看及主动放弃现场查看权利的意向方,一旦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同时愿承担一切责任。 4.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场地服务管理费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理好新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交招租方备案;且根据不允许转租转包的相关要求,新的营业执照须与承租方为同一经营人或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食品类的商铺须同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承租方未取得工商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经营; 9.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10.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1.其他未尽事宜按《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所提供的招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海南产交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 展示 | 海南省儋州市海南大学儋州校区 | |||||||||
报名 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 | |||||||||
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0月2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按照上述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中的第2项要求)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如有剩余,则在《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且支付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超市(一层)招租 | 10月16日9:00 | 10月30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2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文体店(一层)招租 | 10月16日9:00 | 10月30日9:10 | 100元 | 120秒 | |||||
3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一楼药店(一层)招租 | 10月16日9:00 | 10月30日9:20 | 100元 | 120秒 | |||||
4 |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原商贸楼二楼超市(一层)招租 | 10月16日9:00 | 10月30日9:3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4.承诺函 | |||||||||
咨询 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0898-******** 陈先生0898-********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 | |||||||||
单位 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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