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原美亭税务综合楼招租交易公告招标公告

澄迈县原美亭税务综合楼招租交易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澄迈县原美亭税务综合楼招租

项目编号

XZ******HN2104-1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澄迈县美亭墟黄金路260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总层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评估价

(元/月)

挂牌底价(元/月)

1

澄迈县原美亭税务综合楼招租

三层

801.79

*****

3208

3208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9月27日

2、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90天(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承租押金(元)

两个月租金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现状

该房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美亭墟黄金路260号,建筑面积801.79㎡。标的长期未使用,水电设备状况较差。

租赁

用途

办公、居住、商业、服务业、仓储等合法用途。在租赁期内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扩大房屋的用途。

重大事

项说明

标的周边空地(含路面)仅供承租方用于车辆和行人过往和车辆停放,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208元/月

评估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审批单位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委员会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C
注册地:海南澄迈县
负责人:张洋

机构性质:机关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对外出租闲置办公用房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设90天免租金装修时间(含在合同期内)。

6、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及物业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征得招租方同意原则上可以转租和分租,但租金和租赁押金均由承租方向招租方缴纳。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
9、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两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租金和租赁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10、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标的交割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澄迈县美亭墟黄金路260号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 2024年11月21日

报名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4年11月2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

费,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3年总租金的2.5%(不低于1000元),由新承租方承担。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澄迈县原美亭税务综合楼招租

10月12日9:00

11月22日9:00

5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委托方联系人:陈先生177*****778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其它




标签: 产权交易 综合楼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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