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锡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指标验证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2024年无锡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指标验证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2024年无锡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指标验证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指标验证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

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目标

配合完成无锡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指标验证的采样、检测、报告工作。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不超过人民币陆万元整(*****元)。

(注:各单项报价均包含产品买样、出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出具报告等所有费用。以上预算金额按给定样品数计算,最终以单价和实际检测样品数结算。)

五、承接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承接要求

1.承接方所报内容均必须满足工作要求,所承担的受托检测项目经过相关资质认证。

2.与采购方签订信用承诺书,对受托开展的卫生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的真实性、规范性以及客观性提供保证。

3.与采购方签订数据信息保密协议,对受托开展的卫生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所产生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做出保证。

4.接受采购方的工作质量审核。

5.服务要求:

(1)采样的响应时间及要求

①采购方决定采样时间且提前 2 天通知承接方,承接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完成采样工作。

②采样时应当使用规范的样品采样单。

(2)样品的检测时间

①按照相应检验方法和标准规定的采样要求,做好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工作,按要求及时送检。

②承接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正规的检验场所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检测工作。

③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有特殊的检测项目需求,承接方必须配合采购方在 24 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3)检测报告的准确度和质量

①承接方出具的检测报告需通过CMA认证;

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并提交检测报告;

③承接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建立在检测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完成,内容要求及时、规范、完整、真实;

④承接方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有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

七、需要提交的资料

1.单位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2.项目承接要求证明材料;

3.卫生监督检测服务报价单(必须包含内容见下表):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指标验证服务报价单

采样类别

采样单位数(件)

检测项目

项目单价/元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20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20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糕点(焙烤食品)

20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纳他霉素

集中消毒餐饮具

50件

感官指标

游离性余氯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

预估总费用

注:具备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上述样品能分别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016)标准开展检测。

八、选聘流程

参加遴选的单位请参照公告要求提交材料,我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接单位。中选单位将予以电话通知,未中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九、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十、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24日17: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需提交的材料(需密封)请邮寄或当面提交我所行政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禅寺街道南苑新村45号无锡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高艳萍(0510-********199*****911)。

无锡市卫生监督所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跟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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