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街道域内道路标线补划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田家街道域内道路标线补划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田家街道域内道路标线补划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4,097.55
最高限价(元):674,097.55
采购需求:
街道域内紫江路、香江路、东方大街、学府北街、锦江路、联合街、汇美中街、秀水街、政府大街等路段道路标线重新施划和补划,施划与铲除标线面积约为*****.2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丰裕公寓7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田家街道前进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12楼1206室
开户行: 中国银行盘锦河畔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