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10kV线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承德高新区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10kV线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40075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3 16: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10-23 17: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1-0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11-0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承德高新区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10kV线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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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10********B01 | ||||||||||||||||||||||||||||||||||||||||||||||
招标内容: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高新区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10kV线路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下达承德高新区泓之木高新材料承德股份有限公司10kV线路新建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承高审批投资【2024】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承德高新区上板城。 建设规模:①本工程从闫营子开闭站电缆出线,沿珠江路路边至白河大桥,通过白河大桥桥下桥架通至上板城主路白河南段,沿路边敷设至泓之木材料公司红线内。②新建4+1孔直埋3190米,砖砌电缆井67座,分接箱基础11座。③破复沥青道路2处(每处长25米,宽度1.2米),破复人行道方砖900米,宽度1.2米。④新建电力电缆,AC10kV,YJLV,185,3,22,ZC,无阻水共4.3千米(穿管敷设),电缆终端头24套。⑤新建高压电缆分接箱(一进一出,带插拔头)11台。⑥新建电缆桥架600*400共计440米,镀锌铁件14.0591吨,防火堵料2吨,防火涂料2吨。 (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新建电力线路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所有联合体成员完成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16:00至2024-10-23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8 09:30:00,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cd/)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递交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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