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一期监理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4〕720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共计40条道路大型管道清淤工程,管道******管径2600mm以上。大型管道包括管径为DN1000mm及以上的管道、部分积水片区内DN800mm以上淤积严重的管道,管道总长度47km,主要为雨水管道及合流管道。管道形状涉及圆形管、方涵等,管道埋深从2.0m到9.0m不等,管道建设年代为1950年至2006年。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一期监理,合同编号:ZXCQDXGDQYGC-1Q-JL-2024-001。工程内容为对铺设在天津市中心城区的40条道路,总长度47km的大型雨水、合流管道进行清淤。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一期施工进行监理。

3、计划监理周期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0月18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监理工作的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电汇形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fanhuaguojin01zb@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人:杨媛媛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二楼

联系人:周烨、陈树锦、李曼

电话:022-********

邮箱:fanhuaguojin01zb@163.com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徐笑宇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022-*********

,天津市,天津

标签: 管道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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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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