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年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025-2026年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JHWZB(GK)********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服务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以来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价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持有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在运输管理部门资质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

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 1号楼2层206单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远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 2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账户名称: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734*****826********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11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206单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8日9:30(北京时间)在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206单元)本项目开标室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奥体路9号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 话:152*****2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206单元

联系人:姜欢霞

电话:0591- ********

传真:0591- ********

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帐户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帐 号:428*****2013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与服务要求

服务期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2025-2026年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负责小型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注:

1、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服务地点: 福州市辖区,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地点为准。

3、付款方式:按照本文件合同规定执行。

4、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按折扣进行签约,在委托服务期限内,结算折扣不变,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合理报价。

6、结算价=基准单价×中标折扣。各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中附件一《基准价清单》内的车辆配件、维修工时单价的限价(投标人不可修改调整)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折扣报价(同一类别报价只接受一个唯一报价,即车辆配件统一报一个折扣,维修工时统一报一个折扣),打八折即为80%,打九折即为90%,打九点五折即为95%……折扣≥10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未在采购列表中的维修项目,工时费用价格以双方协商确认后进行结算,配件费用价格以市场价为基准价按合同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7、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下的维修配件费、维修工时费、税费、安装 调试费、装卸费、产品检测费、技术指导服务费、运费、配件管理费、施救费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乙方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等所有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8、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服务的人员配置等技术条件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招标人授予的服务权,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已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上述赔偿款招标人有权从未付服务费用中扣除)。

10、特别提醒:合同包1该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整,按中标人所报折扣,依据该项目结算方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维修费用总额累计达到*******元时,本项目合同终止。

采购公告附件:无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福州,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型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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