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车辆服务谈判公告
租用车辆服务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租用车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LZLUC-F3042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为租用车辆,主要是11月中旬,租用4台次9.6米厢式货车或高栏车,从北京石景山运输物资至天津西青。12月上旬,利用5天时间,租用85台次9.6米厢式货车或高栏车(单日最大需求量21台次),从北京石景山运输物资至天津蓟州。总计需求89台次,最终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共计最高限价16万元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物流运输服务。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物流运输服务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报名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复印件材料: 投标申请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一次性携带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要求复印件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提交的证件都需要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在一页上)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扫描在一页上)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公司最近一年(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 5.其他特殊要求: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物流运输服务; 6.非外资企业书面声明;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等以上查询信息截图; 8.10万元以上运输物流服务相类似业绩3个以上及相关佐证材料。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80*****995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2*****121 |
标签: 租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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