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设施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保障设施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保障设施整修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4-CDCGJD-G1033)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保障设施整修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特征及建设规模:保障设施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3.项目总投资:*******.11万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要求: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证明材料:近1个会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成立不满三年或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诚信要求:近3年(2021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保障部队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行为。(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具备安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复印件、安考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招标人保管,工程竣工后退还。(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军队相关部门下发的《委托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承担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履行相关义务,配合招标人按《方案》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招标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方案》行使相关监督,且遵守军队及建设单位本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保秘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国外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日报名,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5: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2)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年检资质证书副本;

(4)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招标人现场进行确认报名成功,而后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8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邀请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971-*******/0971-*******。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联 系 人:宫助理,李助理

电 话:028-********/157*****813182*****522

十一、招标文件联系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82*****269

,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成都,028-8,09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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