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路东延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下裸土绿化工程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邻里中心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择比选公告
唐河路东延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下裸土绿化工程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邻里中心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择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①唐河路东延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下裸土绿化工程
②宿州市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邻里中心技术咨询服务
2.比选人名称:①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②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概况:①唐河路东延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下裸土绿化工程(约1万m2)
②宿州市大运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邻里中心项目备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技术咨询服务。
拟选取一家代理服务公司提供招标代理和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具体代理范围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以及与开评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100%为最高限价,按费率报价。上述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支付。
二、参加比选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评审)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2.招标代理机构须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名单截图。
3.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参与报名单位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能够在3个自然日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招标文件(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需是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名录登记库中人员(提供网站人员登记信息截图),项目负责人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内项目负责人。
三、综合比选办法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业绩 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参与比选的企业每提供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代理业绩得6分,满分30分。 注:提供中标公示官网截图、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0分 |
服务 方案 | 1、招标代理工作方案详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内容具体,能充分保证招标工作的完成,能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0-15分) 2、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按时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并附具体可行的违约责任及相关承诺的。(0-15分) | 30分 |
人员 配备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或咨询工程师等)的且具有国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5分。 2、项目组成员具有专业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或咨询工程师等)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10分 |
价格分 | (1)评标基准值 所有通过比选条件及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报价需进行整数报价,合格比选申请人的均不低于参考收费标准的80%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2)报价得分的计算 当比选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时得满分,各比选人报价得分用公式表示如下: 报价得分=30-10×|(评标基准值-比选报价)/评标基准值|*0.5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30分 |
四、比选程序
1.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评审,评审合格后对综合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2.递交比选材料的代理机构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3.评审小组由 市城投集团工程管理部 按相关规定组建。
五、比选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1.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服务工作主要人员一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报价函;
(6)招标服务方案;
(7)其他材料。
2.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3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1日下午15:00整,工作时间08:00-17:3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收比选申请材料)。
2.比选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上述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3.地点:市城投集团三楼小会议室(市住建委东门智慧停车指挥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1.服务合同待比选结果确定后由中选人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2.服务要求:企业及其代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工程代理服务工作。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宿州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 址:市城投集团三楼(市住建委东门智慧停车指挥中心三楼)
联 系 人:黄部长
电 话:0557-*******
标签: 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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