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号土地租赁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号土地租赁竞价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号土地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lacq******-009
招租人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9日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10月29日10时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租人操作手册(竞租人适用))。
一、标的物介绍: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号土地租赁项目,位于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土地面积约69.52亩,土地状态以现状为准,每年2820元/亩,租期为三年。各竞拍人需自行勘查现场,以便充分获取现场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
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的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竞价起始价:******.40元/年,******.20元/三年;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元。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10月29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040004*****00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号土地租赁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租赁期间、县政府或招租人(甲方)因政策、用地需要或甲方经营需要,随时收回用地使用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租金按天计算。
2、本次招租标的物用途仅用于临时停车场使用,并且以现状为准,不得有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对外转租、经营等活动,一经发现造成违约立即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须符合开发区用地相关政策要求,不得从事生产等活动,若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不得使用,则合同终止,服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不赔偿任何损失。
4、竞得人在使用标的物前须取得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批准手续,否则不得使用。
5、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10%,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退还。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每年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0号土地租赁项目租金。
户名: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号:131*****093********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4、标的物在租期到期前应由承租人将标的物恢复原样,由招租人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招租人: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130*****033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7楼
代理公司: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岑竹
电话:152*****717
联系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2024年10月18日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4/10/18 16:08:37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4分24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18 16:16:4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4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4分24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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