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观测中心台施工招标公告
地震观测中心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162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地震观测中心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地震观测中心台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朝阳村4号块
2.3建设规模:建设面积1199.79平方米
2.4投资估算:1061.91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人,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投标人投标时未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建筑施工投标人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7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申请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其申请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开户许可证;
(7)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8)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9)拟派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安全员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10)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5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报名登记人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地铁大厦A区3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申请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世纪大道1号
联 系 人:杨兵哲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里区群力新区金江路与群力第四大道交叉口天鹅湾大厦十三楼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刘向晖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szbdl@163.com
2016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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