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储存车间建设和自动化立体库改造项目
白酒生产、储存车间建设和自动化立体库改造项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公司白酒生产、储存车间建设和自动化立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白酒生产、储存车间建设和自动化立体库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20号
三、建设单位: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年产黄酒4000kLt/a、白酒700kL/a。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型 | 污染源 | 主要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治理 | 废水处理站废气 | 对污水处理设施易产生恶臭气体处理单元(调节池、兼氧池、污泥池等)进行加盖处理,UASB厌氧反应罐与其他处理单元产生恶臭气体经收集由“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中相应标准限值 |
食堂油烟 | 食堂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去除率不得低于75%,排风量不小于8000m3/h,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由屋顶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排放限值 | |
废水处理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天台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纳管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 |
生产废水 | 企业厂区建设有处理规模为200t/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厌氧系统+A/O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天台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固废处置 | 危险废物 | 废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固废堆场需做防腐、防渗漏措施。 | 资源化、无害化 |
一般固废 | 项目一般固废废麦芒、废硅藻土、碎米、废荷叶、废酒糟、废渣、碎瓶、废包装袋、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污泥等由相关企业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资源化、无害化 |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周边敏感点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4年10月18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公司白酒生产、储存车间建设和自动化立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白酒生产、储存车间建设和自动化立体库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20号
三、建设单位: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年产黄酒4000kLt/a、白酒700kL/a。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型 | 污染源 | 主要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治理 | 废水处理站废气 | 对污水处理设施易产生恶臭气体处理单元(调节池、兼氧池、污泥池等)进行加盖处理,UASB厌氧反应罐与其他处理单元产生恶臭气体经收集由“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废气治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中相应标准限值 |
食堂油烟 | 食堂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去除率不得低于75%,排风量不小于8000m3/h,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由屋顶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排放限值 | |
废水处理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天台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纳管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 |
生产废水 | 企业厂区建设有处理规模为200t/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厌氧系统+A/O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天台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固废处置 | 危险废物 | 废灯管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固废堆场需做防腐、防渗漏措施。 | 资源化、无害化 |
一般固废 | 项目一般固废废麦芒、废硅藻土、碎米、废荷叶、废酒糟、废渣、碎瓶、废包装袋、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污泥等由相关企业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资源化、无害化 |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周边敏感点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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