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房屋使用涉及债权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选聘的公告
追诉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房屋使用涉及债权纠纷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选聘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追诉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房屋使用涉及债权专项法律服务单位的选聘工作。按照《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项的通知》选聘服务单位。选聘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追诉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房屋使用涉及债权专项法律服务。
2. 项目地点: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12号。
3. 项目概况:某企业租赁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厂房及办公区,面积约*****平方米,欠付租金约为1400万元。根据《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不动产租赁的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规定,在采取发催缴通知、律师函等方式追缴租金无果的基础上,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租金。
4. 服务内容:
(1)协助招标人与被告协商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参与该案件涉及主体就案件协商解决的谈判、会议等;
(2)撰写起诉状,对起诉方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收集、整理起诉证据材料;
(3)代理招标人参与调解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以及执行阶段的庭审活动;
(4)根据招标人的需求依法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5)为本案件开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律师见证服务,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
(6)提供招标人需要的其他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服务。
5.服务要求:由报价单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进行承诺。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该项目涉及法律事务的工作,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能符合招标人对法律服务的要求。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所有诉讼程序终结。
8.付款方式:在取得诉前调解、一审调解书或判决阶段,支付合同金额的50%,在取得二审调解书、判决阶段,支付剩余的50%,执行阶段不再支付费用。
二、报价要求
1. 本次报价比选控制价为:包干价5万元。(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会遇到的所有人、材、机、资料、交通、管理费、规费、税金及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
2. 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会遇到的所有人、材、机、资料、交通、管理费、规费、税金及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
3. 本项目采用包干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三、资格要求
1. 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法人资格:报价人应经省级司法厅登记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成立时间5年以上,登记在云南省外的,需在昆明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有不少于10名执业律师;
(2)项目负责人:所指派主办律师应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备丰富的大中型企业民商事诉讼案件处理经验,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沟通表达能力。须具有良好的利益冲突排查、管理、方法机制,模范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操守;
2.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资信证明: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并提交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四、比选办法
1.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单位达到3家以上的进行比选,若通过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2.比选标准: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取投标报价合理的为中选人。
3.报价评审的办法:报价过程由成本招采部组织,风险控制部、党政综合部、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参加评选。
4.公示期: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时间节点、地点
1. 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至安宁工业园区麒麟片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4号厂房办公区三楼301室报名。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871—********。
2. 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获取报价文件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9时30分止,地点:安宁工业园区麒麟片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4号厂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3. 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4.评审时间、地点: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安宁工业园区麒麟片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4号厂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
六、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本公告由我公司成本招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评分细则;
2.报价择优文件格式。
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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