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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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10-18 至 2024-10-25
撰写单位: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姚帅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0,000.00
最高限价(元):980,8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人员要求:

保洁加外围保洁4人,更夫4人,厨师1人,面点1人,勤杂2人。劳务派遣14人,司机7人,书记员7人。

一、服务范围:

保洁服务、夜间秩序维护服务、食堂服务、维修服务、运行工。

经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物业月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 95%以上为合格(含95%),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5%以下),业主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业主要求业主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业主要求可再续签两年合同。

二、服务要求:

1、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确保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运转正常;

3、环境优美、卫生清洁、物品整洁;

4、物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5、日常物业管理所属人员使用的工具、装备、耗材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业主所属人员日常使用的洗手液、香皂、卫生纸等消耗品由业主负责统一采购;

6、完成业主指定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三、物业服务具体内容

(一)保洁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服务内容:

1、负责办公楼走廊、步梯、卫生间、会议室及淋浴间等所有公共部位及业主指定部分办公室及其他楼内房间、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 100%;

2、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防疫及消杀工作,及时、足量补充卫生间厕纸、擦手纸、洗手液、香皂等各种消耗品。

具体要求:

1、确保每日清洁保洁的情况下,定期对走廊玻璃窗、会议室玻璃窗、墙面瓷砖、墙面石材、卫生洁具、玻璃、镜子、镜面不锈钢、电镀物品表面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有专人监督检查保洁工作,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

3、会议室实行用后即时彻底保洁,桌椅、设备、物品归位,长时间无人使用时,必须每周保洁1次;

4、卫生间、走廊、楼梯通道、大厅及其他公共部位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定期科学有效地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

6、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人员要求:

女性,形象较好、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二)夜间秩序维护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服务内容:

1、门卫更值岗位夜间场所及楼内巡视,值班及外来人员接待管理工作,确保附楼各项设施安全;负责出入机动车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等工作;

2、机关办公楼更值人员负责外来人员登记,通知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对外来人员的接待,负责机关办公秩序。

具体要求:

1、建立门卫、办公楼(区)传达、更值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环境;

2、更值人员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3、更值人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4、大厅接待岗应礼貌的查询进入大楼的外来人员,做好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工作,劝阻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大楼。对来访人员如有怀疑,应及时上报;

5、熟知业主单位基本情况,各单位具体位置以及其所属工作人员;

6、熟悉和爱护配备的警戒、器材及大楼内的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等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确保大楼安全;

8、发生火灾时,当值更值人员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通知上级主管,组织大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有序的疏散,按既定方案组织灭火;

9、勤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地面有污物、水渍、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自己能清理的随时进行清理,不能清理的立即通知保洁员前来清理;

10、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

11、按规定时间巡视,在大楼内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全面检查各房间门和窗户是否锁好、关闭,有无火灾隐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主管人员前来处理;

12、严格控制下班后再进入大楼的人员,在5:00之前安全离开,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留宿在楼内。按时开启、关闭公共区域(楼道、卫生间等)的照明、排风设备;

13、做好快递、快件等,登记、收件工作;

14、完成业主指定的各项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人员要求:

男性,身体强壮,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三)食堂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服务内容:

1、负责食堂饭菜加工清洗,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2、按照就餐人数制作每日二餐,确保菜品质量,符合大多数员工口味,确保食堂设施及环境卫生;

3、完成甲方的其他临时性、零星服务事项。

具体要求: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制定周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二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4、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5、按要求做好各类用餐,工作接待,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

6、卫生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就餐人员满意率到达90%以上;

7、针对少数民族及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人员满足其就餐需求;

8、对节假日及延时工作的人员提供就餐服务。

人员要求:

具有健康证。

(四)维修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服务内容:

1、各楼的日常维修和养护;

2、大楼所有配电系统的电路、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外线巡线;

3、保证冬季供暖期间的换热站运行和维修、维护工作。

具体要求:

1、对场所各楼房不能正常使用的门、窗、及门锁、把手及时维修和更换,零星维修合格率100%;

2、各类设备机房的环境和设备表面维护管理应做到整洁、干爽、无灰尘、无油渍、无锈迹、无脱漆、无杂物,无虫、无鼠害迹现象;

3、换热站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四、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协调综合事务,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保证服务效果。

人员要求:

具有物业管理专业上岗证,责任心强。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将加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邮箱电邮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文件均不予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7号
联系方式: 024*****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猛
电 话: 024-********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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