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报废处置小型越野客车用车1辆的公示
关于拟报废处置小型越野客车用车1辆的公示
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拟报废处置小型越野客车用车1辆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我院有小型越野客车1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因使用年限长,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再继续修理,已具备报废条件,建议作报废处理。
经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按相关程序予以报废处理,现将拟报废小型越野客车用车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
对拟报废车辆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威宁自治县财政局国资股反映或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纪委反映。
受理电话:0857-*******/150*****015
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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