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庐阳区政务大楼、公卫大楼及市民中心供暖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庐阳区政务大楼、公卫大楼及市民中心供暖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庐阳区政务大楼、公卫大楼及市民中心供暖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庐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管理的政务大楼、公卫大楼及市民中心供暖系统维护保养,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派发的采购需求和合同为准,项目地点位于庐阳区内。
2.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企业资质:机电维修资质。
(二)采购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2.质保期不低于1年。
(三)施工要求:本项目含拆卸及安装调试。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负责办理,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
4.施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等费用,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赔偿。发包人按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单次1000-5000元人民币罚款及书面通报。累计违规施工达3次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合肥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要求。
6.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关于安全、保卫、环保、治安、防火、防盗、防汛、防台风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施工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相关工程实践,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2.配备的项目施工组人员,中标后由招标人核实,如不按业主需求要求配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五)服务要求
施工组织方案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应避免对日常办公的影响,可能发生夜间施工等特殊情况,服从业主的安排执行,否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六)费用结算
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审定价100%结算支付。
2.工程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可工期顺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必须实地踏勘,投标材料中无《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即视为无效标。
五、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和地点
报价单位自行报价,请于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之前,将密封完好的书面报价文件(一式六份)送达至合肥市庐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10室(濉溪路295号)丁工收电话:153*****920、********。
六、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工153*****920、********
附件:1.区政务大楼供暖系统维护保养清单
2.公卫大楼供暖系统维护保养清单
3.市民中心供暖系统维护保养清单
4.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
附件1:区政务大楼供暖系统维护保养清单
附件2:公卫大楼供暖系统维护保养清单
附件3:市民中心供暖系统维护保养清单
附件4:投标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
标签: 供暖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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