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妈祖核心区贤良2号桥金湖路桥头北侧餐饮用房及配套招租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妈祖核心区贤良2号桥金湖路桥头北侧餐饮用房及配套招租

公开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妈祖核心区贤良2号桥金湖路桥头北侧餐饮用房及配套招租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现场多轮书面报价方式竞价。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大忠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

2.2招租内容、规模: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妈祖核心区贤良2号桥金湖路桥头北侧餐饮用房及配套,共6 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 1417.41 平方米。

2.3用途:餐饮用房,依法经营和使用,不得作为经营腐蚀性、异臭、危险、噪音及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2.4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0年。(具体起止日期待签订合同时确定)。

2.5租金: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417.41㎡,提升改造期三个月,改造期间免三个月租金,改造期结束后正常收租。年租金******元/年(不含税)起,年租金第1年按中标价格,第二年起每年按上年度年租金1%递增。(注:①不包括物业管理费、通讯费、水电费及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应由承租方负担的费用。②承租人应承担公园内的绿地等配套设施的养护工作。③由于标的物地理位置处于北岸山山亭镇港里村妈祖诞生地附近,系北岸经开区重点景区范围,为融入周边妈祖文化旅游气氛,打造北岸经开区餐饮的标杆形象,承租人中标后须对现场的夜景、场地景观、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形象工程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方案必须须经招租人同意批复后方可执行与营业,所投入的资金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本项目租金五年一付,承租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书》后,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清前五年的租金,在第五年最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五年租金。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授权委托书。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4投标人必须承诺未有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不良营业行为记录,未被行政处分且税务状况正常(提供承诺书)。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招租人自 2024 年10月18日起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njoy5191.com)、本企业公示栏、租赁标的现场、莆房网(https://www.0594.com/)发布招租公告。

4.2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 5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地天一(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国资大厦17楼)购买招租文件。投标人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招租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29日 10时 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国资大厦1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6、特别说明:如遇到政府征用或政策性拆迁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租人: 莆田市大忠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

电 话:180*****061

联系人: 陈先生;

代理机构:中地天一(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国资大厦17楼;

电话:193*****744

联系人:小陈 。

,莆田市,莆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区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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