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通曙光染织有限公司地块印染污泥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原南通曙光染织有限公司地块印染污泥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原南通曙光染织有限公司地块印染污泥处置项目 | ||
品目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
行政区域 | 崇川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17: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一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828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景国际八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0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一仁 |
项目概况 原南通曙光染织有限公司地块印染污泥处置项目 JSZC-******-JSHS-C2024-006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HS-C2024-0066
项目名称:原南通曙光染织有限公司地块印染污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9.2万元,单价限价:240元/吨。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并通过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利用、处置、协同处置、用作原料替代方式)。(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开展的业务分为收集、预处理、利用、处置、协同处置、用作原料替代等方式,应通过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并通过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确认。)
2、具备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时间:2024-11-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倩
电话:18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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