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园示范工程武松公园体育设施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体育公园示范工程武松公园体育设施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体育公园示范工程武松公园体育设施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3号楼1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体育公园示范工程武松公园体育设施购置,具体详见文件采购内容。
2、采购地点:清河县
3、招标范围:体育公园示范工程武松公园体育设施购置,具体详见文件采购内容。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供货周期:3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3号楼1703室,获取磋商文件(报名需携带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信息;3、领取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4、领取人如为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清河县泰山中路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的媒体:。8.联系方式采购人:清河县教育局
地 址:清河县
联系人:赵彦生
电 话:03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
联系人:赵红强
电 话: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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