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大厂镇袁庄村西老大队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大厂县大厂镇袁庄村西老大队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我村村西老大队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经两委班子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现拟将其出租,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厂县大厂镇袁庄村西老大队招租项目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大厂县大厂镇袁庄村西老大队

3、标的物概况:大厂县大厂镇袁庄村西老大队,面积约1.4亩,现有地上房屋建筑物装修费用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金额为依据,经评估费用为*****元。若此地块非原承租户竞得,由竞得人补偿原承租户房屋建筑物装修费用*****元,在合同签订前给予支付,评估费用由原承租人缴纳。具体可踏勘现场自行了解。

4、租赁期限:10年

5、租赁底价:*****.00元/年,10年合计*****0.00元

6、违约保证金:*****.00元;退还时间:租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双方(出租方、承租方)就出租事宜确认无争议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如承租方租期内有违约行为或承租方未及时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违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7、标的物使用现状:承租方可自行踏勘现场,自行了解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

8、标的物用途要求:用于办公使用。承租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应当于成交后及时对接出租方并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当日(前)付清首年租金,剩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在每年开始的第一个月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因承租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追偿承租方给本项目造成的损失。因出租方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相关损失。

(二)竞租须知

1、场地情况

承租方应详细了解招租项目内容,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内外部全面踏勘。

竞租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视为承租方对招租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已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不扰民、无污染、无隐患竞租

由于标的物所在地毗邻街道、商铺、民居,不允许出现扰民、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等现象。

3、承租期间有维护四邻关系的义务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有维护平衡四邻关系的义务,不得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引发四邻不满,甚至引发四邻对标的物进行破坏损毁等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承租方需妥善处置。

4、合法经营

承租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承租方经营期间出租方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可以配合承租方提供相关手续资料。

5、租赁标的及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承租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承租方租赁期间,水、电、天然气等设施损坏或火灾等情况,由承租方修复及承担相关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方的违法、违规、民事、行政处分等需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承租方承租后经营内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活动,自行解决有关标的物的一切问题,与村委会无关。

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承租方对本标的物的改造、修缮、装修、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内容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动产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天内清理完毕并归还标的物。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并归还标的物,则视作弃物,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济补偿。

如承租方租期内有违约行为或承租方未及时交纳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6、如遇政府征地或拆迁

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政策、国家征地或村庄整体拆迁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无条件及时交还标的物,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后,一次性退还剩余租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标的物转租情况说明

租赁期间,承租方转租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租金及承租押金不予退还。

(三)竞价保证金

1、本次招租采取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方式,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316-*******,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四楼。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承租方需提交保证金1*****.00元(壹拾伍万元整)

户名: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051*****000306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联系人及电话:李润芳 0316-*******

3、有意向竞价的承租方应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报价环节。

4、保证金退还:承租方(含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承租方(含竞得人)在本项目竞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四)竞租流程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大厂县供销合作社四楼(大安街中国银行对面)。

4.1自然人提供的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竞价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由本人账户汇出)、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现场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现场填写)。

4.2非自然人提供的资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交易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由基本账户汇出)、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申请书(现场填写)、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现场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现场填写)。

计划竞价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计划竞价时间发生变化,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承租方保持电话畅通。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取网络竞价,根据系统操作完成网上报价填写。

竞价规则:

1、承租方的报价应在租赁总价*****0.00元的基础上报价,本次竞租加价为1万的整数倍,报价限时10分钟,可多次出价,时间截止后符合竞价规则的最高报价为项目竞得人。

2、如只有一人参与项目竞争则采用协议出租方式,协议出租的,不得违反招租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如租金、租期、违约保证金等;两人以上参与需按照竞价规则进行竞价。

3、具体竞价流程按大厂回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出租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暂停项目,如扰乱交易秩序的、有损项目进行公平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等。

2、本次招租各潜在承租方须谨慎竞租,理性报价,承租方自行承担竞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3、本项目招租服务费3000.00元,由竞得人缴纳给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未按时缴纳服务费,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特别提示:以上公告为告知性内容,竞租会开始前承租方可以就招租公告中不理解的内容向出租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疑问。竞租会开始后视为承租方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招租公告及相关公示内容。出租方有权不接受竞租会开始后承租方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条件。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袁庄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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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西老大队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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