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沪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先导段片区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凤威路至杜正路段,吼山南路至润锡北路段标段

锡沪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先导段片区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凤威路至杜正路段,吼山南路至润锡北路段标段


锡沪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先导段片区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凤威路至杜正路段,吼山南路至润锡北路段)

XHL-ZDJSXDD-EPC标段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430*****010298*****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沪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先导段片区开发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沪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先导段片区开发项目(一期)锡山行审备〔2023〕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沪智慧车联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无锡市锡沪智慧车联网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凤威路至杜正路段,吼山南路至润锡北路段)XHL-ZDJSXDD-EPC标段。

2.2合同估算价:约3亿元。

2.3项目概况:锡沪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先导段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项目分两段,一段起于凤威路,向东终于杜正路,约0.74km;另一段起于吼山南路,向东终于润锡北路,约3.44km;路线总长约4.18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道路总宽度为55米,桥梁设计最长42米,桥梁设计最大跨度35米,约60KM综合地下管线测量。本工程为老路拓宽改造,线位拟合现状。主要实施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雨水、污水、电力管线工程、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线迁移、翻建、修复,海绵城市等。

2.4 招标内容: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专项采购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4.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测量、物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论证)、施工图(含审查),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给水、信息)、管线(雨水、污水、电力)、管线改造连接、景观绿化及海绵城市工程、施工方案;以及相关咨询;详见“设计任务书”。

2.4.2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电力管沟、信息管沟、临时管线改迁、市政管线施工的配合性工作、交通工程(标志、标线、交通导改等)、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以及所涉及的相关配套等工程。

2.4.3采购部分内容包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4.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4.5 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符合相应阶段深度要求,满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勘察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查批准。(2)施工:工程交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3)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满足招标人的要求。(4)其他要求:安全考核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创建市级平安工地。

2.4.6 总工期为 630 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设及审查,施工图及批准)。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3月30日(具体以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监理开工令为准)。

工程交工日期:2026年9月2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3.2.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3.2.3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或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企业业绩要求:(以投标报表“表 5 ”为准)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 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者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

3.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总投资额不小于*****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者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工程设计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3.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5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人员资格要求:(以投标报表“表 3”、“表 4 ”为准)

3.5.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5.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4”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总投资额不小于*****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者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3施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任。

3.5.4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5.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

注: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

3.5.6.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5.7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按每5000万元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不足5000万元,按5000万元计,根据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合理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3 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单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6.4 招标人不接受为本工程项目提供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的投标。

3.6.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3.6.6 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3.6.7 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预约并选定副联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锡沪智慧车联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华夏南路1号

邮 编:******

电 话:0510-********

联系人:史工

招标代理: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30栋

电 话:0510-********

传 真:0510-********

联系人:李彬

E-mail:********@qq.com

8、其他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23:59。

9.1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9.2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9.4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

9.6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0时00分。

9.7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投标人可使用电子签章。

9.8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中。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9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

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0本项目招标人(无锡市锡沪智慧车联网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由代建单位(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履行。

9.11《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 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前 附表与“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专用合同 条款”优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动驾驶 智能网联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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