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竞争性磋商-XM2024-TZ5218政务公开监测服务-采购公告招标
厦门万翔-竞争性磋商-XM2024-TZ5218政务公开监测服务-采购公告招标
标题: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本政务公开监测服务(招标项目编号:XM2024-TZ521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5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城市大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项目规模:政务公开监测服务、数量:1项、简要技术要求:1、项目概况:1.1本项目为政务公开监测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是厦门市政府本级和全市所有市直政府工作部门和开发区;服务目标是通过在线监测政府网站公开的数据源,科学分析厦门市政务公开现状,在全国政府透明度评估和福建省政务公开考评前进行全面的摸底,精准找出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全面整改服务,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服务内容是为市政府和各部门提供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监测、政务公开亮点专题打造、政府透明度指数诊断服务、年报审核及咨询答疑服务等,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01(政务公开监测服务):
合同包001(政务公开监测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若供应商响应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若供应商响应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供应商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供应商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本项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即供应商可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
(6)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要求:
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b.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c.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审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d.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人提供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服务一览表”中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即服务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蒋小姐0592-*******;邮箱:wxsb@iport.com.cn;传真:0592-*******-6969。地址: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报价文件(含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报价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3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报价文件至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1、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厦门招投标网》(网址:www.xmztb.com)等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友情提醒:
欢迎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招 标 人:厦门城市大脑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33号2F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徐连福、黄佳仪
电子邮件:xulf@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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