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1正常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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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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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7-******-04-01-******

投资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惠州市仲恺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ZKD-007-12号地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
(1)1#冷库:主体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总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总库容约3.8万立方米。
(2)2#冷库:主体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总库容约1.9万立方米。
(3)预制菜厨房:主体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总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34)室外配套:场地竖向、道路、铺装、绿化、管线综合、大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海绵城市建设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8万元(总投资金额及控制价以供销集团下达批复为准),其中建安费及设备费*****.71万元,设计费118.09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EPC承包工作,承包方式为包方案设计、包施工图设计、包设备采购安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仓储物流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仲恺高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二期)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04-01-******),招标人为惠州仲恺供销润丰农产品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和重要材料采用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

(1)1#冷库:主体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总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总库容约3.8万立方米。

(2)2#冷库:主体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总库容约1.9万立方米。

(3)预制菜厨房:主体结构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总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34)室外配套:场地竖向、道路、铺装、绿化、管线综合、大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海绵城市建设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8万元(总投资金额及控制价以供销集团下达批复为准),其中建安费及设备费*****.71万元,设计费118.0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EPC承包工作,承包方式为包方案设计、包施工图设计、包设备采购安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仓储物流设备采购。

2.3工程地点:惠州市仲恺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ZKD-007-12号地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建设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和(2)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2家设计单位、1家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本项目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的项目经理;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3.7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未办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人员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登记窗口屏幕)窗口由拟派授权委托人持招标公告第5条款的资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5.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可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

5.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该资料);

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该资料);

5.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5.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5.6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

5.7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打印件及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

5.8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注:上述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国家规定可扫描复印件上的二维码辨别真伪的资料不用提供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接受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惠州仲恺供销润丰农产品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环街道惠风东二路12号城发大厦1212房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和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工期(交货期)

54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0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登记窗口屏幕)窗口由拟派授权委托人持招标公告第5条款的资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0-21 09: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5 16: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2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12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惠州仲恺供销润丰农产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环街道惠风东二路12号城发大厦1212房

招标人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303-307

招标代理联系人

朱洁琳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

发布责任人

朱洁琳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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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招标公告.pdf
  • 招标公告附件[供投标人下载]
    1.招标公告(仲恺高新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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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农产品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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