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嶂矿区特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二期)招标公告

铁山嶂矿区特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省兴宁市铁山嶂矿区特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期)批复文号兴发改[2014]27号批复单位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兴宁市国土资源局项目所在地区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其它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

广东省兴宁市铁山嶂矿区特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兴宁市铁山嶂矿区特大型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期),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4]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拨款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实施主要为泥石流治理、破损山体复绿、清污分流泥石流水源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范围内容;

2.3预算造价:约959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宁市铁山嶂矿区;

2.5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

3.1.2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1.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岩土或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1.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5具备三标一体化认证体系;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4.3、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4.4、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4.5、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6、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报名资料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5、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6、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7、三标一体化认证体系复印件;

4.1.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1.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6 年10 月 18 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0 月19日2016至10月 23日(上午9 :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5:00时)到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 日15:30时,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市府正门直入,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0753-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新都路67号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58*****008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10-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灾害治理 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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