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受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莆田市闽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PTMZ[CS]*******、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6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否 | 物业管理服务 | 560,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人员到位,服务期为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时间: 2024-10-18 至 2024-10-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10-29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6号楼209室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2024-10-29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6号楼209室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155号
联系方式:137*****226
名称:莆田市闽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学园南街536号嘉禾世纪广场3号楼3204室
联系方式:0594-*******
项目联系人:邱荣华
电话:0594-*******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莆田市闽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莆田市闽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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