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粮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YCCG1610-124)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粮食局就盐城市粮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CCG1610-124
二、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粮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的平台软件、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所需的支撑软件和平台的实施,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00万元
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粮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所需的机房设备(包括UPS、防火墙、核心交换机、无线AP、防静电地板、服务器),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调度中心大屏设备和会议扩声系统设备等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00万元
注: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标段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4.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供货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4.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者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4.3 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项粮食行业信息化案例(分包或转包案例不算,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案例合同的复印件,案例金额不小于40万元。)
3.4.4投标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必须经营连续无亏损。(须提供2013、2014、2015三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6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3.4.7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标段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4.1 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供货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4.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4.3 投标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必须经营连续无亏损。(须提供2013、2014、2015三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4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5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3.4.6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之前以扫描件形式回复和确认,邮箱********1@qq.com">********1@qq.com。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3 日 9 时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四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投标保证金
1.不论投几个标段,本次采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壹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号:1605 0000 0000 52433 财务咨询电话:0515-********,********。
七、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粮食局、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夏栋 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联系人:吉胜 电话:182*****969
采购中心联系人:车蓉蓉 陈艳 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盐城市粮食局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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