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9 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18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9 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资格预审
已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
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
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9 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资
格预审
2.2 招标范围:集团公司 2025 年至 2029 年诉讼、商事、知识产权和国际业
务法律服务,划分为 4 个标包,分为标包 1(诉讼):主要包括境内电力、煤炭、
金融、物资采购、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诉讼案件、民事仲裁或行政复议等争议解决
法律服务。标包 2(商事):主要包括境内公司治理、并购、银行金融、资本市
场、破产重组、税务、保险、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合规、采购及招投标、环
境、人事劳动、海商等法律服务。标包 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专利等
法律服务。标包 4(国际业务):主要包括境外诉讼、商事和知识产权等法律服
务。
2.3 资格预审结果适用范围: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2.4 年度资格预审有效期:服务期限自资格预审结果生效之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
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
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标包 1(诉讼):
3.2.1 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提
供有效证明材料。
3.2.2 类似业绩要求:
(1)行业领域:境内电力、煤炭、金融、物资采购、交通运输。
(2)专业领域:民事诉讼、仲裁、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近 3 年,至少处理过上述相关行业领域或专业领域的 10 起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法律纠纷案件,其中至少包括 1 起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
法律纠纷案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近 3 年,至少处理过 3 起由最高院或省高院管辖的法律纠纷案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 3 年,至少分别处理过 1 起以能源企业为当事人的民事、刑事、行
政案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包 2(商事):
3.2.1 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提
供有效证明材料。
3.2.2 类似业绩要求:
(1)行业领域:电力、煤炭、金融、交通运输。
(2)专业领域:公司治理、收购并购、银行金融、资本市场、破产重组、
税务、保险、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合规、采购及招投标、环境、人事劳动、
海商。
(3)近 5 年,至少处理过上述相关行业领域或专业领域的 1 起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商事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近 3 年,至少处理过 1 起以能源企业为当事人的商事服务,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标包 3(知识产权):
3.2.1 类似业绩要求:
(1)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有商标、专利从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2)至少具有一项涉外代理经验,且有境外分支机构或境外合作机构,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3)从业人员具有商标/专利代理人证书或执业律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4)近 5 年,至少处理过 5 起知识产权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 3 年,至少处理过 1 起以能源企业为当事人的知识产权服务,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标包 4(国际业务):
3.2.1 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并提
供有效证明材料。
3.2.2 类似业绩要求:
(1)行业领域:境外电力、煤炭、金融、交通运输。
(2)专业领域:境外诉讼与争议解决、商事(公司治理、收购并购、银行
金融、资本市场、破产重组、税务、保险、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合规、采购
及招投标、环境、人事劳动、海商)和知识产权领域。
(3)近 5 年,至少处理过上述相关行业领域或专业领域的 1 起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境外法律诉讼或商事或知识产权服务,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4)近 3 年,至少处理过 1 起以能源企业为当事人的境外法律诉讼或商事
或知识产权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3.3.1 各申请人可就 4 个标段中的最多 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近 3 年、近 5 年等同类描述,指发布公告之日起倒算 3 年或 5 年,其他
类似描述均以此标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5.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申 请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5.2 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
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5.3 联系人: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
人,在后续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4 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点击“资格预审文件文件下载”。
5.5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5.6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6.2 递 交 方 式 : 中 国 华 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开启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到达开启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
存档备查。
8. 其他
8.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
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8.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8.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
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
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
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8.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申请人响应文件保密性。没有
办理 CA 证书,将无法加解密申请人响应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申 请 人 须 凭“ 中 招 互 连 ”APP 办 理 CA 证 书 相 关 事 宜 。如 未 安 装“ 中 招 互
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
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
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
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
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8.4.1.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将予以拒收。
8.4.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申请人响应文件递交
页面进行相关操作。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
备。
8.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
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
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系统拥
堵,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 2 天开
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6 号
联 系 人:羊经理
电 话:010-63227629
电子邮件:jianfeng_yang@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赵建亮
电 话:400-010-1086 转 8702
电子邮件:jil_zhao@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