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安全基础设施到期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JS20240503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安全基础设施到期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7.12万元,招标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日共分为1个包件。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和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
限价297.12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安全基础设施到期更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安全基础设施到期更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保险、石
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招标
活动。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法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同一集
团自身、或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宜告破
产(含重整)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自觉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
子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配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审计活动。投标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
次投标: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
同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销售代表在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时存在行贿等违反廉洁要求的记录:
(4)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非投
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授权代表。
4.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离职
的,离职人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非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或授权代表。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
应依法承担责任,以避免招标人因此遭到指控或遭受损失。
6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
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且中标后,还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
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文件规定或允许的制造
商提供货物及服务不视为分包)。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分支机构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有效的基础资料
,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9.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
10.投标人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在三年内存在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或三年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从“信用中国”网站(
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m.ccg即.gov.cn)网站查得的信
息截图。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日从“信用中国
”网站(m.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mW,ccgp.gov.cn)等
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
11.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
有一个安全基础设施实施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
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
保留核查的权利。
注:
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正
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加盖公章(红章)。
2.
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标
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
2024年10月25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9:30一
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东汉阳路285号)治购招标文件或
通过线上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号6号楼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号6号楼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日概况
1.招标内容:通过项目建设,将安全基础设施进行到期更新。本项目计划对防
火墙和中证数据接入系统相关设备进行到期更新替换,保障本所各生产环境相
关网络安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包括对本项目产品提供5年原厂维保服务。
2.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沪路399号金桥数据中心及其他指定地点
3.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的采购产品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分批
交付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到货初步验收。自设备到货并初步验收
合格届满30天之日起,投标人对本项目产品提供5年原厂维保服务。
4.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件。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和最高投标限价为
:297.12万元(含税)。
5.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总价限价297.12万元(含税)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1个子目。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4
年安全基础设施到期更新项目
7.本项目核心产品:项目采购清单中的12台防火墙(详见第二章需求一览表和
技术规格)
8本次招标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
机构不予受理。
(二)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cebpubservice..com”及“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sccs.sh.cn/”发布,以上
信息如有变更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2.本项日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招标公告附件
保密承诺函需打印盖章,获取招标文件时一起递交。报名资料中涉及资料如是复
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前往招标代理机构(东汉阳路285号)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招标资料费人民币50
0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详见“七、其他”,凡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前来报
名或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为zbb_c jhzxt@126.com,凡有意
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邮件
正文中应阐明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中应添加报名资料扫描件(彩色扫描,扫描精度不得低于300*300p1)及
资料费付款凭证。资料费以银行汇款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缴纳招标资
料费人民币500元(银行账户信息见下方),应由投标单位账户转出,需在备注
中填写项目名称,说明用途为资料费,请付款后提交付款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
邮箱。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详见“七、其他”,凡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前来
报名或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本项日专属资料费接收账号为:
账户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张号:31001502500055624274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纪检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E
联系人:姚老师、郑老师
电话:68607175、68607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
联系人:汤明霞/杜臻桦
电话:65233301*8012/8016
电子邮件:zbb_cjhzxt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
专用帝
附件保密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以下简称“承诺人”)拟参加(项且名称)(以下合称为“本项日
”)的投标,特出具本保密承诺函。
1,本承诺函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为进行本次招投
标,以任何媒介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提供给承诺人的所有数据
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清单、文件拷贝、图纸、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识
产权、商业秘密及任何数据等。
2。承诺人保证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
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的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2.1承诺人保证对保密信息妥善保管,仅为完成本次招投标之目的而正当使
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保密信息做出任何其他目的的披
露、使用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泄露、扩散,向各类媒体(包活但不
限于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论坛等)和公开场合透露或公布等
2.2承诺人保证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一样的勤
勉职责保护招标人的保密信息,并且只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确有必要知晓该信息
的承诺人的雇员、高级管理人员或黄事,且该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受本承诺函条
款的约束。
2.3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承诺人投标或中标资格,并
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被没收投标保证
金。2、按本项目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承担违约金。3、按对招标人造成的实
际损失进行赔偿。
3。本承诺函或保密信息的披露未做出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规定或
做出任何该等暗示,也不得解释为招标人有义务向承诺人提供信息。
4.本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解释,并且承诺人已经为出具本
承诺函获得一切必要授权。
5.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保密信息非因承诺人的原因且
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
承诺人(购买招标文件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