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禅堂镇凤河村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
(招标编号:ZYLBGC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禅堂镇凤河村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965654 万元,招标人为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禅堂镇凤河村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
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禅堂镇凤河村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禅堂镇凤河村潘集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企
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
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
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宿州市灵璧县丽景花园 D 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宿州市灵璧县丽景花园 D 区
七、其他
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上的日期为 准)。
3.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40%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银行、保险或 担保公司
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后 5 个 工作日内支
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100%。 注:1.质 量保证金的预留
方式为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2.如选择转 账、现金方式的,
由成交供应商在审计结算价拨付前缴纳审计结算价的 3%的质量保证 金(现金或转账)至采购
人指定账户待质保期满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无质量 问题后一次性返还质保金;
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选择保函(或保险)方式 时,由成交供应商在审计结算
价拨付前提供审计结算价的 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 险),同时 3% 质量保证金保函(或
保险)担保期限同质保期满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算)。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投标供
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
件(含有 项目 名称 、委托代 理人联 系 电话 、 邮箱)发送:1084177143@qq.com,并电话
告知(王工 ,18297676116),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
供应商邮箱。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宿州市灵璧县丽景花园 D 区。
5.3 报价会议时,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到场参加会议,否 则建设
单位拒收其报价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书记
电 话:13965321005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政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丽景花园 D 区 8 号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8297676116
电子邮件: 10841771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