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2025 年污水公司焚烧烟气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S-GK-2024-203-FW)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5 年污水公司焚烧烟气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泰和污水处理厂、竹
园污泥厂,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
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程 水处理
(试行)》(HJ978-2018)中相关检测要求,结合各厂排污许可证、环评资料及生产情况实际
需要,需定期对各厂烟气、飞灰、炉砂等进行监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 年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 (002)2024-2025 年石洞口污水
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 (003)2024-2025 年竹园污泥处理厂、泰和污水处理厂和虹桥污水处
理厂焚烧烟气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 年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检测项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
检测和飞灰中五氧化二磷的检测项目外,其余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
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检测项目如有分包,分包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分包的检测项
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和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检测和飞灰
中五氧化二磷外,其他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
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未公布检测方法除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
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进厂采样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安全员证的安全员,登高采样人员应有登高作业证;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022024-2025 年石洞口污水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检测项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
检测和飞灰中五氧化二磷的检测项目外,其余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
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检测项目如有分包,分包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分包的检测项
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和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检测和飞灰
中五氧化二磷外,其他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
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未公布检测方法除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进厂采样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安全员证的安全员,登高采样人员应有登高作业证;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032024-2025 年竹园污泥处理厂、泰和污水处理厂和虹桥污水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
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检测项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
检测和飞灰中五氧化二磷的检测项目外,其余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
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检测项目如有分包,分包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分包的检测项
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和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检测和飞灰
中五氧化二磷外,其他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
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未公布检测方法除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进厂采样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安全员证的安全员,登高采样人员应有登高作业证;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国定
节、假日除外)每天的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
料完成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招
标文件售价 500 元/本,售后不退。(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
章;(4)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页(加盖公章);若周末报名的烦请提前电联,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5021639029 注 1:
如报名多个包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所投包件分别提供,其余材料提供 1 份即可。
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
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 3: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
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
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4-2025 年污水公司焚烧烟气检测
1.2 项目内容: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泰和污水处理厂、竹园污泥厂,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1/387-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程 水处理(试行)》(HJ978-
2018)中相关检测要求,结合各厂排污许可证、环评资料及生产情况实际需要,需定期对各
厂烟气、飞灰、炉砂等进行监测。
1.3 项目地点:污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
1.4 项目限价:包件 1(2024-2025 年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最高限价 190.7 万
元;
包件 2(2024-2025 年石洞口污水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最高限价 137.1 万元;
包件 3(2024-2025 年竹园污泥处理厂、泰和污水处理厂和虹桥污水处理厂焚烧烟气检测)
最高限价 119.8 万元。
1.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预计 15 个月
污水公司与中标单位分自然年签订合同,第一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预计 3 个月;第二年合同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年合同结束后,招标人组织下属分管单位对中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评价,评价分≥80 分
的,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评价分<80 分,招标方将不再续签合同)
1.6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个包件,不允许同一投标人中标多个包件。
1.7 本项目检测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分包的检
测项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检测和飞
灰中五氧化二磷外,其他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
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未公布检测方法除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
件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包件一至包件三):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检测项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
检测和飞灰中五氧化二磷的检测项目外,其余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
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检测项目如有分包,分包单位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分包的检测项
目除焚烧炉砂(污泥、干化污泥与炉排砂、)和白龙港厂污泥二期焚烧车间环境检测和飞灰
中五氧化二磷外,其他项目应有国家对应检测方法的 CMA 资质(检测方法必须与《自报检测
能力清单》上方法依据一致,未公布检测方法除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在检测能力表中对分包的检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进厂采样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安全员证的安全员,登高采样人员应有登高作业证;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
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以及招标文件的其他
相关部分。
4.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国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的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完成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本,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截图页(加盖公章);
若周末报名的烦请提前电联,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5021639029
注 1:如报名多个包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所投包件分别提供,其余材料提供 1
份即可。
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
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3: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
人承担。
5.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于投标人资格的最终确认将由评标
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认定。如评标时发现投
标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
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6.兹定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0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
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共分为 3 个包件,所有包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均相同,开标顺序按照包件号(1~2~3)
依次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本人用工合同)、投标保证金凭证(如有)出席开标仪式(身份证明文件需随身携带一份,
不得以证明文件封包在标书内为理由而拒绝出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龙东大道 1851 号
联 系 人:奚峻
电 话:021-589559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353 号白玉兰环保广场二期 801 室
联 系 人: 唐老师
电 话: 13361815560
电子邮件: 3750363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