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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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SY2024076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沈阳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校园垃圾清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校园垃圾清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徽企业或监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垃圾运输专业车辆,拥有全密
闭运输机械装置,且具有垃圾清运资质并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
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6号丽阳商务大厦。
座16层16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
座16层1602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
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日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20240765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校园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竟争性碳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01-1校园垃圾清运服务: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老
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四、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师范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4-865929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人:郭晓川、刘娟娟、刘金霞
电话:024-86136767
电子邮件:1 iaoningshangyu@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校园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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