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公安宁河分局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项目编号:NHCGX*******)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公安宁河分局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冬季取暖用煤采购
2.项目编号:NHCGX*******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原煤33.15


三、项目预算
33.1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4.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整包中标。7.投标人为煤炭生产企业的,需提交煤炭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为煤炭经营企业的, 需提交煤炭经营资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在天津市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煤炭经销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10-14到 2016-10-19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携带2016年10月14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获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10-20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6-10-20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俊军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贾红杰:********15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芦台镇光明路6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取暖用煤 公安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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