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财政性资金审计、内控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财政性资金审计、内控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为提升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财务管理水平,现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政性资金审计、内控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财政性资金审计、内控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三、项目采购内容
1.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政性资金收支等进行年度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政资金采购项目进行审计,并提出整改意见;
3.按照规范性政策法规,对中心内控手册重新修订;
4.对《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进行修订;
5.对《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预算管理办法》等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6.接受中心日常业务咨询,对中心人员进行会计培训;
7.中心其他需要审核和规范的事项。
四、项目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全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审计工作;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2024年第四季度的审计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内控手册和制度更新工作;接受日常业务咨询为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邀请发出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4.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经验及内控制度建设成功案例,项目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且有相应的证书;项目组长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六、报送时间、地点
1.报送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00前。
2.报送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路69号
3.联系人:贾菲 联系电话:********
七、报价需知
1.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本报价表为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要求的联系地址。
3.报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4.此报价表并不表示报表者一定能中标。
5.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6.如供应商进行报价,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八、提交资料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须包括:
1.报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4.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项目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6.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复件印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上述递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资料,作无效文件处理。
九、提交方式
报价文件须签章齐全后用不透明信封密封递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全称,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处贴封条加盖公章。
十、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财政性资金审计、内控建设项目询价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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