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编号:DP-ZC-********-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00万元,共划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190万元;二标段预算控制价为210万元。
最高限价:4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 品 种 | 放流规格(cm) | 数量(万尾) | 金额(万元) |
一标段 | 鲢 | 全长≥10cm | 950 | 190 |
二标段 | 鳙 | 全长≥10cm | 400 | 100 |
草鱼 | 全长≥10cm | 330 | 110 | |
合计 | 1680 | 400 |
注:各品种投标数量不得低于品种数量,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苗种起捕、运输、放流由苗种供应单位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并配合省、市、县各级监督及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1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4、投标人须在2023年全省增殖放流苗种供应申报单位信息公示表名单内,《关于公开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和社会公众定点放流场所相关信息的函》(农渔技资函〔2023〕3号)公布的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并具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证书登记的品种须包含本次所投增殖放流苗种;
5、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东平县城佛山街19号
联系人:尹主任
电 话:053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3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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