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泰州市公司“互联网”智慧专卖涉案物品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泰州市公司“互联网”智慧专卖涉案物品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泰州市公司“互联网+”智慧专卖涉案物品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泰州市公司“互联网+”智慧专卖涉案物品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泰湖地产4楼泰州市中诚招标代理(或通过邮箱MF175*****862@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8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SZCZBDL********-14-1

项目名称:2024泰州市公司“互联网+”智慧专卖涉案物品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5万元

采购需求:“互联网+”智慧专卖涉案物品管理系统配套建设,具体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设备供货并安装30 日历天内完成,50 日历天内与江苏烟草涉案物品智慧云仓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行贿人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2.4法人代表(负责人)及财务主管在本次投标前五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2.5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7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2.8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2.9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备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6:00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泰湖地产4楼

方式:以邮件的形式提交材料,应提交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办理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承诺函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承诺函的扫描件(1个PDF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MF175*****862@163.com邮箱申请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8日8:3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泰湖地产4楼(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单位。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踏勘工作现场,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烟草公司泰州市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40号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泰湖地产4楼

联系人:栾女士联系方式:0523-********

七、投标承诺函

1.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必须在20241025日17:30之前将《投标承诺函》发送至本公司邮箱,邮箱:MF175*****862@163.com。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3.格式:

投标承诺书

江苏省烟草公司泰州市公司:

本单位有意参加2024泰州市公司“互联网+”智慧专卖涉案物品管理系统配套建设项目(二次)的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互联网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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