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厂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新厂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宇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射阳县发改委、射阳县住建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宇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宇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对外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工程施工承包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宇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厂房。

2、项目地点: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射阳消防大队西侧。

3、项目规模:一期工程10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7万㎡,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约2.85万㎡。

4、资金来源:项目方自筹。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图纸设计内容。

二、投标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拟定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三、评定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四、付款方式:按序时进度付款。

五、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5万元整;交纳时间和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号:****************196209 收款单位:江苏宇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须缴纳中标价的20%作为工程建设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先行缴纳到指定账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中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履约保证金自缴纳到指定账户后,由宇鹏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按月支付利息。

3、材料费:招标文件平均售价300元。

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投标报名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荣鑫集团二楼办公室(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陈洋创业园境内)。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电脑打印);②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⑥法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⑧安全员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⑨相关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开发区招标史上有过不良记录或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得报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荣鑫集团网厂二楼办公室;详细地址为: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陈洋创业园境内。

2、逾期未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九、开标

1、在公司董事长的召集下组成评标小组,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比较,选择中标候选人,评标活动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开标日期:2016年10月31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上海炬通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宇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点: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陈洋创业园

联系人: 朱振华 成 功

电 话:130*****066 136*****880

开户银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196209

江苏宇鹏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标签: 新厂房 科技发展 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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